索引号: 11420800011236369B/2024-0011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4-10-30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9-30 16:44信息来源:督查办


吴传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耕地保护考核细则加大市级激励奖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全力推进耕地保护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市(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中,我市位居全省第一。

一、关于“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机制”。为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从2022年开始,将“耕地保护”考核和“粮食安全”考核“合二为一”,实施国家、省、市、县、乡逐级开展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我市根据《湖北省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每年印发年度县(市、区)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程序、考核评分、评价结果及结果运用等内容,实行党政同责、一票否决。

二、关于“建立耕地保护激励奖补机制”。当前,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耕地保护激励奖补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奖补机制已建立,分基础奖补和激励奖补。二是耕地保护经济奖惩机制正在建立,对本轮耕地保护任务较上一轮保护任务存在缺口且未完成年度恢复任务的市(州)收取经济补偿,对多承担耕地保护任务且年度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的市(州)给予经济奖励。三是省级财政下达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补充资金。省级财政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统筹县(市、区)补充耕地指标情况对口下达。

三、关于“建立耕地撂荒抛荒防范机制”。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部署要求,着力构建耕地撂荒抛荒防范机制。一是开展耕地撂荒抛荒专项整治。围绕“拿”“核”“整”“种”“消”五个步骤,分类施策,采取“四个一批”工作措施,确保撂荒耕地复耕复垦、应耕尽耕、种满种足。二是认真落实农业政策性补贴发放政策。按照文件要求,据实核定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按照谁种谁得补贴,补贴面积不得超过确权确地实测面积或土地流转面积2倍的要求,核实补贴范围。三是推广农村承包土地按户连片耕种“沙洋模式”。指导全市按户连片耕种,较好解决了农村耕地“分散化”、“碎片化”问题,有序推进了土地规范流转。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耕地保护考核五个“一票否决”,全面压实属地耕地保护党政同责、部门监管责任、乡镇“末端”责任,构建耕地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执法监督,全面遏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6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