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S331钟祥市文集至双河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钟政文〔2023〕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将你市磷矿镇梁桥村、陈安村、吉庆村、刘冲村、联合村、杨湾村、尤集村、前小河村、张滩村、刘阳村,双河镇官冲村、双丰村、黄坪村、乐乡关村、丁坪村,文集镇大庙村、沿山村、齐心村等18个村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61.8391(含耕地33.7274公顷)和未利用地0.282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国有土地0.2019公顷。
三、经自然资源部审查,国务院批复,同意征收你市磷矿镇梁桥村、陈安村、吉庆村、刘冲村、联合村、杨湾村、尤集村、前小河村、张滩村、刘阳村,双河镇官冲村、双丰村、黄坪村、乐乡关村、丁坪村,文集镇大庙村、沿山村、齐心村等18个村农民集体土地87.4763公顷(其中农用地61.8391公顷,含耕地33.7274公顷,建设用地25.3543公顷,未利用地0.2829公顷)。
四、你市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
五、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用地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批后实施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六、该项目用地经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用地行为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 S331 钟祥市文集至双河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