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系统对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出让矿权,全面净化矿业秩序,坚持环境保护优先,统筹矿产资源依法科学高效安全开采,集约节约开发利用、矿山环境综合保护等,实现矿业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在矿权出让上,要严格规划合规审查、严格竞争出让制度、严格开展出让论证、严格“净矿”处置程序,做好矿业权范围核定、实地踏勘,编制“净矿”处置方案并公示,严格落实“净矿”出让要求,推进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开发。在矿业秩序上,切实做到严格登记审批管理、严格动态巡查监管、严格矿山淘汰机制,督促矿山企业采取先进工艺提高“三率”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水平。在环境保护上,积极推行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做到能绿尽绿、能治尽治,力争到矿山资源枯竭或开采结束时基本完成矿山生态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