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0011236369B/2023-0009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03-15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农村宅基地基本政策问答(1)

发布日期:2023-03-15 16:26信息来源:农村宅基地信息智库

1、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吗?

答:可以。

解读: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凭房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第6条,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继承法》(现《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2、宅基地所有权所属的集体是指哪个集体?

答:集体指的是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民。

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1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答:可以,但需依法转让。

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3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根据第82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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